武定縣衛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在縣委、縣人民政府正確領導下,在縣委依法治縣辦的具體指導下,深入貫徹落實《中共武定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2024年工作要點》精神,緊緊圍繞衛生健康中心工作,完善法治政府建設制度,規范法治政府建設行為,扎實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現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夯實工作基礎
深入貫徹《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作為統領全局的重點工作之一,由局長為組長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明確局機關政策法規宣傳股負責法治政府建設日常工作業務。黨工委每季度聽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匯報,及時解決法治政府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突出問題,研究部署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的具體任務和措施。
二、強化隊伍建設,營造良好環境
(一)加強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帶頭遵法、學法、守法、用法制度,進一步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開展專題學法4次,強化領導干部網上學法用法考試和年度履職述職工作。落實機關工作人員法律知識培訓考核制度,加強衛生健康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定期輪訓、新法律法規專題培訓等多種形式,今年開展衛生監督協管員業務培訓2次,培訓協管員70人次。國家衛生監督培訓平臺開展網絡培訓,共有7名監督員參加網絡培訓,同時利用每周一晚上集中學習的時間組織學習黨的二十大相關知識、傳達上級會議和文件精神、各股室有計劃的開展業務培訓,共集中培訓學習30場次;積極參加上級衛健部門及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培訓,參訓率100%。通過形式多樣的培訓,不斷增強執法人員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和運用能力,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業務素質,不斷提升執法人員辦案能力。深化法律顧問工作,強化日常管理和日常評價,實現法律顧問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二)完善考核機制。制定《2024年度醫療衛生單位法治工作考核辦法》,深化行政執法和法制監督績效考核機制,進一步健全考核、評估機制,不斷完善考核內容。加強衛生健康法制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通過及時查擺問題、補齊短板,切實把法治政府建設落實到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促進法治政府建設水平全面提升。
(三)嚴格問責追責。嚴格落實決策執行情況評估和糾錯制度,貫徹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及責任倒查機制,營造崇尚實干、勇于擔當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普法宣傳,奠定堅實基礎
(一)落實普法工作責任。深入實施“八五”普法規劃,組織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系列講座,落實“誰主管誰負責、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的工作責任制和年度普法清單。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宣傳教育,組織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等學習宣傳活動。組織衛生健康行政執法人員深入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黨內法規制度,深入學習本系統職責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有計劃、有重點地舉辦專題普法講座,扎實開展系統法律法規學習宣傳。
(二)明確普法重點對象。扎實開展“智慧普法”,大力推進“互聯網+法治宣傳”,充分發揮微信、微博、客戶端等新媒體新技術在普法宣傳教育中的作用。嚴格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系統抓好以案釋法工作,不斷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營造良好普法氛圍。各醫療健康單位建立普法宣傳陣地,開設普法教育窗口和板塊,建立普法教育宣傳展架、法治圖書角、法治宣傳標牌等固定法治宣傳設施,免費提供各類普法宣傳書籍資料,切實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輿論導向,充分運用縣政府門戶網站、部門微信等公眾平臺廣泛開展法治宣傳。
四、加大法制審查力度,強化源頭防范把關
(一)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進一步落實《云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嚴格執行決策法定程序,依法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核、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不得提交會議審議、重大行政機關合同不得簽訂、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制發。
(二)加強規范性文件把關。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三統一”規定。行政規范性文件經公平競爭審查、征求單位法律顧問意見及局法規股合法性審查。認真做好機構改革過程中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和實施的銜接工作,及時廢止不適應發展需要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三)強化合同合法性審查。貫徹落實《行政機關合同審查指南》,規范合同管理流程,嚴格合同管理責任。全面落實行政機關合同風險防范機制,實行行政合同事先合法性審查。開展行政機關合同信息化管理,促進合同管理工作規范有序。加大對醫療衛生單位合同的動態監管力度,堅持專項檢查和日常監管并重。組織參加行政機關合同管理的業務培訓、工作交流和監督檢查,切實提高審查業務能力,增強規范管理意識。
(四)扎實推進“三項制度”全面實施。制定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執法記錄儀使用規定等制度,強化行政執法的事前公開、事中公示和事后公開,規范執法過程的文字記錄、執法記錄儀的保存,實現“三項制度”100%覆蓋。
(五)持續加強行業信用信息建設。建立健全“信用衛生”建設相關制度和構建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協同機制,持續做好系統新產生的行業信用信息的整合工作。
五、嚴格依法管理,正確履行職責
(一)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全面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采取集中學習與業余學習相結合,結合干部黨員學習網,加強法律法規學習,有效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行政執法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行政執法環節、步驟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行政執法人員持證執法率達100%。
(二)繼續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繼續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2024年國家、省級共抽取下達我縣雙隨機任務為41家(其中線上40家,線下1家)。其中:公共場所2家,生活飲用水9家,放射衛生4家,學校衛生3家,醫療衛生10家,傳染病防治9家,托育機構(線下)1家,婦幼健康3家。截至目前,我縣“雙隨機”任務已完成監督檢查41家,監督完成率100%;任務完成41家,完結率100%。在抽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的,下達衛生監督意見書36份。圓滿完成本年度雙隨機工作任務。
六、完善管理制度,規范行政行為
(一)落實投訴舉報制度。嚴格依據《衛生監督投訴舉報工作管理辦法》規定的受理范圍、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實施投訴舉報查處,堅持一事一辦一結一反饋。
(二)嚴格行政執法程序。認真貫徹實施《云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對實施過程中反映出的問題,及時分析研究,推動本部門和行政執法人員增強程序意識、嚴明程序規范,杜絕衛生健康行政執法案件程序錯誤,導致行政復議、訴訟敗訴。
(三)嚴厲打擊無證行醫。實行全民動員獎勵機制,創新高效的執法機制,建立執法制度,完善全方位的宣教機制,提高民眾的法治意識,防止死灰復燃。
七、健全完善監督機制,化解社會矛盾
(一)自覺接受各方監督。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推進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進一步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眾行使監督權。
(二)深化政務信息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堅持將政務信息公開要求納入工作程序。進一步規范依法申請公開答復工作,嚴格法定時限,不斷增強答復內容針對性和規范性。
(三)強化復議與訴訟工作。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行政爭議中的重要作用。依法落實行政應訴職責,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提高負責人出庭應訴效果。2024年度未發生被復議機關和人民法院撤消、變更的案件。
(四)加強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強化各種矛盾糾紛的協調化解,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重視源頭防范,有效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優化傳統信訪途徑,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認真做好信訪及行政辦件答復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促進更多糾紛通過調解方式解決,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八、存在問題
一是部分干部職工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對法律法規的學習和運用不夠熟練。二是行政執法力量相對薄弱,與日益繁重的執法任務不相適應。三是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還需進一步增強。
九、下步工作計劃
(一)加強法治教育培訓。制定系統的法治教育培訓計劃,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干部職工的法律法規培訓,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充實行政執法人員力量,加強執法裝備配備,提高行政執法效能。
(三)創新法治宣傳教育方式。根據不同對象的特點和需求,采取靈活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有針對性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宣傳效果。
(四)強化監督檢查。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確保行政執法行為合法、規范、公正。
在今后的工作中,將進一步加大政府法治建設工作力度,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為推動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 上一條: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 |
| 下一條:武定縣教育體育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