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年度重點工作概述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一)部門財務收入情況
(二)財政撥款收入情況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一)本級財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情況
(二)本級財力支出按經濟科目分類情況
(三)“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五、省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一)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清單項目情況
(二)與中央配套事項
(三)按既定政策標準測算補助事項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七、基本支出預算變動的主要原因
八、項目支出預算變動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開信息
(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三)重點項目績效評價結果說明
(四)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附表
一、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預算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部門收支總表
七、部門收入總表
八、部門支出總表
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
十、財政撥款支出明細表(按支出經濟科目分類)
十一、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二、專項轉移支付項目預算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縣本級)
十四、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表
十五、國有資本經營收入預算表
十六、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表
武定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2018年度預算
公開情況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門基本職能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行使國家法律、法規賦予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衛生監督執法的方針、政策。依法對食品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勞動衛生、學校衛生、放射衛生、飲水衛生、化妝品衛生、母嬰保健、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傳染病防治、消毒產品開展衛生監督工作。
2、負責擬定全縣衛生法規及相關知識學習、貫徹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計劃、衛生監督計劃,并組織實施。
3、對下級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衛生監督人員進行法律知識、業務培訓和考核。
4、依法受理和審核衛生行政許可、相關從業人員健康許可申請,負責許可報批發證和管理工作。
5、對違反衛生法律法規行為進行查處,組織對案件立案、調查、取證,執行行政處罰的具體事宜。負責對衛生監督執法的投訴、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
6、依法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差、取證、控制和處理。
7、開展衛生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咨詢,負責管轄范圍內管理相對人的法規常識和衛生知識培訓。
8、組織專項衛生治理整頓工作,依法對食品、化妝品、生活飲用水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消毒產品和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學校衛生等的衛生抽檢監督工作,依法對一次性醫療用品、血液制品、采供血及醫療機構污水、污物和廢棄物等的監督工作。報請衛生行政部門定期向社會通報衛生監督監測結果,堅決打擊各種違法行為。
9、承擔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
我單位2018年重點工作:1、衛生監督體系建設;2、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3、開展重大公共衛生項目(飲用水衛生監測項目、防治艾滋病干預檢查項目);4、日常行政許可、監督檢查工作;5、健康相關產品抽檢等;6、開展“雙隨機”監督檢查工作。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情況
納入2018年度部門預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即武定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屬財政全額撥款,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武定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2018年人員編制9人。參公管理事業編制9人;實有在職在編人員6人(參公管理事業人員)。
退休人員1人。
因公車改革,我單位沒有車輛。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一)部門財務收入情況
2018年部門財務總收入 107.61萬元,比2017年92.70萬元增加14.91萬元,增加原因是人員增資。其中:一般公共預算107.61萬元,政府性基金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入情況
2018年部門財政撥款收入107.61萬元,比2017年92.70萬元增加14.91萬元,增加原因是人員增資。其中:一般公共預算107.61萬元,上年結轉收入0萬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07.61萬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財政撥款0萬元。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總支出 107.61萬元,比2017年92.70萬元增加14.91萬元,增加原因是人員增資。預算總支出中基本支出107.61萬元,占總支出的100%,項目支出0萬元,占總支出的0%。
(一)本級財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情況
功能科目分組(到項級),主要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60萬元,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92.0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94萬元。
(二)本級財力支出按經濟科目分類情況
工資福利支出99.95萬元(基本支出99.95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工資19.98萬元,津貼補貼支出37.54萬元,獎金23.27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8.23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3.71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1.80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0.48萬元,住房公積金4.94萬元。
商品和服務支出5.08萬元(基本支出5.08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其中,辦公費0.26萬元,手續費0.03萬元,差旅費1.52萬元,公務接待費1.35萬元,工會經費1.3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6萬元。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58萬元(基本支出2.58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其中,退休費2.16萬元,生活補助0.42萬元。
(三)“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8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總額1.3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1.35萬元。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數比2017年預算數增減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
2018年無因公出國(境)費預算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8年無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
3、公務接待費
我單位2018年預算公務接待費1.35萬元。
五、專項轉移支付項目預算情況
(一)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清單項目情況
我單位2018年無專項轉移支出項目支出預算。
(二)與中央配套事項
我單位2018年無與中央配套事項預算。
(三)按既定政策標準測算補助事項
我單位2018年無按既定政策標準測算補助事項預算
(四)省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我單位2018年無省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18年度本單位無政府采購預算安排。
七、基本支出預算變動的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預算變動主要是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增加16萬元,增加原因是人員增資,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和住房公積金支出有所減少,減少原因是2018年度我單位人員調出1人,相關費用就有所減少。
八、項目支出預算變動的主要原因
2018年度本單位無項目支出預算安排
九、其他公開信息
(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我單位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5.08萬元,主要是辦公費0.26萬元,手續費0.03萬元,差旅費1.52萬元,公務接待費1.35萬元,工會經費1.3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6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至,我單位共有國有資產111.11萬元,主要是:流動資產46萬元,固定資產65.11萬元(主要是通用設備和家具用具)。
(三)重點項目績效評價結果說明
因我縣可用財力有限,年初無財力安排項目支出預算,重點項目支出需靠上級專項補助,故單位未開展項目績效評價,待年終根據上級專項補助和項目績效評價開展情況,再將績效評價情況進行公開。
(四)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主要包括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等基本收入,基本公共衛生經費、計劃生育服務資金等項目資金收入。
2.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 “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我局主要是房租收入、利息收入、行政事業性收入、社會撫養費收繳收入。
3.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我局主要是項目經費存在結轉結余。
4.住房公積金: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該項政策始于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國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中普遍實施,繳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過12%,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年工資,目前已實施約20年時間。行政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特殊崗位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規范后發放的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等; 事業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特殊崗位津貼等。
5.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6.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 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8、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9、“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 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 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0、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部門預算公開附表(表1-14)
表1、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表2、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表3、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4、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表5、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表6、部門收支總表
表7、部門收入總表
表8、部門支出總表
表9、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
表10、財政撥款支出明細表(按支出經濟科目分類)
表11、政府采購預算表
表12、專項轉移支付項目預算表
表13、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縣本級)
表14、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表
表15、國有資本經營收入預算表
表16、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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