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年度重點工作概述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一)部門財務收入情況
(二)財政撥款收入情況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一)本級財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情況
(二)本級財力支出按經濟科目分類情況
(三)“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五、專項轉移支付項目預算情況
(一)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清單項目情況
(二)與中央配套事項
(三)按既定政策標準測算補助事項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七、基本支出預算變動的主要原因
八、項目支出預算變動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開信息
(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三)重點項目績效評價結果說明
(四)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附表
一、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預算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部門收支總表
七、部門收入總表
八、部門支出總表
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
十、財政撥款支出明細表(按支出經濟科目分類)
十一、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二、專項轉移支付項目預算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縣本級)
十四、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表
武定縣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門主要職責
森林公安主要職能是打擊一切涉林違法行為,維護林區治安和諧穩定。
(二)機構設置情況
2018年的機構設置與2017年一樣,人員數比2017年增加1人。
人員情況:2018年初實有19人,其中:在職人員18人,退休1人。財政預算撥款人員19人,其中:在職人員18人,退休1人。
(三)年度重點工作概述
2017年,武定縣森林公安局在縣委、縣政府和州森林公安局、縣公安局、林業局的堅強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六中全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推動落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按照森林公安“四項建設” 和“四項重點工作”要求,以全州公安機關“平安守護”、“平安三號” 專項行動為契機,主動作為,全面加強對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全力維護全縣林區社會治安持續穩定。
2017年武定縣森林公安局根據上級公安機關的部署,結合武定林區治安形勢,在全縣開展“平安守護”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平安三號”保護森林資源“護綠守林”、重點林區、涉林重點違法犯罪問題等專項整治行動。一年來,共查處各類案件484件。其中刑事案件29件,行政案件455件。查處涉案林地面積119078.39平方米,木材277.5立方米。查處涉林違法人員524人。收繳罰沒款138.24萬元,非法槍支19 支。森林防火期,我局全警動員、全力投入,適時開展“嚴管火源,嚴查火案”專項整治行動。深入排查森林火災隱患點312個。查處違規用火案件104件;森林火災案件4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行政案件3件。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我部門編制2018年部門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財政全供給單位1個。財政全供給單位中行政單位1個;參公管理事業單位1個。截至2017年11月統計,部門基本情況如下:
在職人員編制18人,其中:行政編制 18人。在職實有18人,其中: 財政全供養 18人,財政部分供養0人,非財政供養0人。
離退休人員1人,其中: 離休 0人,退休1人。
車輛編制2輛,實有車輛2輛。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一)部門財務收入情況
2018年部門財務總收入347.05萬元,比2017年增加39.29萬元,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年末調整職工工資標準,職工工資增加,但是未列入2017年預算中,在做2018年中已列入預算。其中:一般公共預算347.05萬元,政府性基金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入情況
2018年部門財政撥款收入 347.05萬元,比2017年增加 39.29萬元,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年末調整職工工資標準,職工工資增加,但是未列入2017年預算中,在做2018年中已列入預算,所以導致2018年初預算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增加。其中:本年收入347.05萬元,上年結轉收入41.64萬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347.05萬元(本級財力347.05萬元,專項收入0萬元,執法辦案補助0萬元,收費成本補償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的收入0萬元,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0萬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財政撥款0元。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總支出347.05萬元,比2017年增加39.29萬元,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度職工工資增加,但是在做2017年度預算時,并未納入工資預算中,在進行2018年預算工作時,才將其納入,所以導致2018年工資福利支出比2017年增加。本級財力安排支出 347.05萬元,預算總支出中基本支出347.05萬元,占總支出的100%,項目支出0萬元,占總支出的0%。
(一)本級財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情況
功能科目分組(到項級),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其中基本工資支出58.53萬元;津貼補貼支出151.9656萬元;獎金支出45.6776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29.57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139.26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保險繳費6.16萬元;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支出0.739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4.56萬元,其中辦公費0.255萬元,水費支出0.345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5萬元,被裝購置費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萬元,工會經費2.9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17萬元(基本支出2.17萬元),其中:離退休費2.112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06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6.0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00萬元)。
(二)本級財力支出按經濟科目分類情況
經濟科目分組(到部門經濟分類款級)
工資福利支出324.32萬元(基本支出324.32萬元),其中,基本工資58.53萬元,津貼補貼支出151.9656萬元;獎金支出45.6776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29.57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139.26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保險繳費6.16萬元;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支出0.7393萬元。
商品和服務支出14.56萬元(基本支出14.56萬元),其中辦公費0.255萬元,水費支出0.345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5萬元,被裝購置費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萬元,工會經費2.96萬元。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17萬元(基本支出2.17萬元),其中:離退休費2.112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06萬元。
其他資本性支出6.0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00萬元)。
(三)“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8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總額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4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5萬元。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數與2017年預算數一致。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
2018年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實際發生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一致。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8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保有量2輛,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萬元。其中:購置費0萬元,比2017年預算無增加或減少;運行維護費4萬元,比2017年預算無增加或減少。。
3、公務接待費
2018年預計執行國內公務接待320批次,1000人次,接待費開支5萬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費開支0萬元。公務接待費比2017年預算數無增加或減少。
五、省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一)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清單項目情況
本單位2018年無專項轉移支出項目支出預算。
(二)與中央配套事項
(三)按既定政策標準測算補助事項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編制了政府采購預算,共涉及采購項目3個,采購預算資金8萬元。分別是協警服裝購置2萬元、辦公設備購置3萬元、專用設備購置3萬元。
七、基本支出預算變動的主要原因
2018年我部門基本支出預算347.05萬元,較2017年基本支出預算307.76萬元增加了39.29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工資福利支出較2017年增加
八、項目支出預算變動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開信息
(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8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總額為14.56萬元,比2017年減少7萬元,減少的原因是2017年預算中未列出采購情況,2017年公務經費全部用于機關運行經費,在2018年預算中,其中用公務經費中有6萬元用于資本性支出采購設備。其中:辦公費0.255萬元,水費0.345萬元,公務接待費5萬元,被裝購置費2萬元,工會經費2.9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至,我單位共有國有資產549.8萬元,一是房屋數量2285平方米,價值464.5萬元,二是車輛數量2輛,價值36.768萬元;三是通用設備數量104個,價值48.54萬元。
(三)重點項目績效評價結果說明
2018年度,我單位不涉及重點項目預算及績效目標,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我們將不斷建立健全相關績效制度,規范資金和項目管理,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四)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 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 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 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 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 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 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 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 賓接待)支出。
4、政府采購: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是一種政府行為。
5、機關運行經費: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部門預算公開附表(表1-16)
武定縣森林公安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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