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索引號53232900431200000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情況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年度重點工作概述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一)部門財務收入情況
(二)財政撥款收入情況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一)本級財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情況
(二)本級財力支出按經濟科目分類情況
(三)“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五、省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一)列入省對下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清單項目情況
(二)與中央配套事項
(三)按既定政策標準測算補助事項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一)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情況
七、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一)部門“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二)基本支出預算變動情況及主要原因說明
(三)項目支出預算變動情況及主要原因說明
八、其他公開信息
(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三)部門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及評價結果情況說明
(四)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附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基金預算支出表
八、財政撥款支出明細表(按支出經濟科目分類)
九、“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表
十、績效目標表
十一、對下績效目標表
十二、政府采購表
十三、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情況表
十四、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
十五、部門項目支出明細表
十六、單位基本信息情況表
十七、國有資本經營收入預算表
十八、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表
武定縣自然資源公安(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門預算
編制情況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門主要職責
自然資源公安局主要職能是打擊一切涉林違法行為,維護林區治安和諧穩定。
(二)機構設置情況
武定縣自然資源公安局內設高橋派出所、萬松山派出所、法制室、刑事偵查中隊、辦公室五個部門。
(三)年度重點工作概述
2018年武定縣森林公安局深入開展‘平安四號”保護森林資源“利劍”行動’、“森林防火武裝巡防”、“森林督查”、“ 自然保護區專項行動”、“綠盾2018”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綠劍2018”專項打擊行動等專項整治行動。查處各類案件 334件 。其中刑事案件 17件,破案15件,刑事拘留4人,逮捕5人,取保候審8人,移送起訴14件20人;查處治安案件9件;林業行政案件308件,處罰人員289人,收繳罰沒款119.56萬元,收繳木材665.649立方米,查處林地面積83170.23平方米;收繳罌粟1524株。
開展森林防火武裝巡防及野外違規用火、森林火災案件查處工作。森林防火期,共立森林火災刑事案件9件,破8件;查處違規野外用火145件。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我部門編制2019年部門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財政全供給單位1個。財政全供給單位中行政單位1個。截至2019年1月統計,部門基本情況如下:
在職人員編制18人,其中:行政編制18人,事業編制0人。在職實有18人,其中: 財政全供養 18人,財政部分供養0人,非財政供養0人。
離退休人員1人,其中: 離休 0人,退休 1人。
車輛編制2輛,實有車輛2輛。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一)部門財務收入情況
2019年部門財務總收入 375.33萬元,比2018年增加28.28萬元,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人員工資福利比2018年增加了22萬元,同時2019年年初即下達了專項經費5萬元,但2018年年初未下達。其中:一般公共預算375.33萬元,政府性基金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入情況
2019年部門財政撥款收入 375.33萬元,比2018年增加28.3萬元,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人員工資福利比2018年增加了22萬元,同時2019年年初即下達了專項經費5萬元,但2018年年初未下達。其中:本年收入375.33萬元,上年結轉收入52.09萬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375.33萬元(本級財力375.33萬元,專項收入0萬元,執法辦案補助0萬元,收費成本補償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的收入0萬元,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0萬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財政撥款0萬元。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2019年部門預算總支出375.33萬元。本級財力安排支出 375.3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75.33萬元,占總支出的100%,項目支出0萬元,占總支出的0%。
(一)本級財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17萬元,主要用于我單位2019年統籌外退休費。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33.85萬元,主要用于我單位在職人員2019年度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0.85萬元,主要用于我單位在職人員2019年度繳納的工傷保險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行政單位醫療16萬元,主要用于我單位在職人員2019年度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5、衛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7.03萬元,主要用于我單位在職人員2019年度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6、農林水支出-林業和草原-執法與監督295.14萬元,主要用于2019年度職工工資福利和保運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積金20.31萬元,主要用于我單位在職人員2019年度按人力資源部、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二)本級財力支出按經濟科目分類情況
工資福利支出346.37萬元(基本支出346.37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工資62.84萬元,津貼補貼支出200.28萬元,獎金5.24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33.85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15.23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7.03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6萬元,住房公積金20.3萬元。
商品和服務支出26.78萬元(基本支出26.78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其中,辦公費0.4萬元,水費0.5萬元,電費1萬元,郵電費3萬元,差旅費6萬元,培訓費1.5萬元,公務接待費3萬元,工會經費3.3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萬元。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17萬元(基本支出2.17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其中,退休費2.11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06萬元。
(三)“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9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總額1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3萬元。
五、省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一)列入省對下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清單項目情況
本部門無列入省對下專項轉移支付項目。
(二)與中央配套事項
本部門無與中央配套事項資金預算。
(三)按既定政策標準測算補助事項
本部門無按既定政策標準測算補助事項。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一)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19年度本單位無政府采購預算安排。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情況
2019年度本單位無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安排。
七、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一)部門“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數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2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車輛運行維護費相比2018年增加了4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
2019年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實際發生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2018年預算數一致。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9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保有量2輛,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8萬元。其中:購置費0萬元,比2018年預算無增加或減少;運行維護費8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4萬元,增加的原因是本單位現實有車輛為2輛,車輛逐年老化,修理費逐年遞增,其中云E1077警車輛已使用近20年,車況較差,每年修理費近6萬余元。
3、公務接待費
2019年預計執行國內公務接待300批次,1200人次,接待費開支3萬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費開支0萬元。公務接待費比2018年預算數減少2萬元,減少原因主要是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勤儉節約。
(二)基本支出預算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2019年基本支出預算375.33萬元。2018年基本支出預算347.05萬元,比上年增加了28.28萬元,主要原因是:一、擬定2018年預算后,我局新招錄了一名人員,但是未列入2018年預算內,在2019年預算中新增了該同志的工資,同時2018年涉及職工工資增資;二是2019年比2018年新增了縣級專項經費5萬元。
(三)項目支出預算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2019年項目支出預算0萬元。2018年項目支出預算0萬元。相比上年度無變化。
八、其他公開信息
(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9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總額為26.78萬元,比2018年增加6.22萬元,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預算時人員比2018年增加1人,人均公務費增加0.8萬元,工會經費增加了0.42元,同時2019年預算新增了縣級專項經費5萬元。其中:辦公費0.4萬元,水費0.5萬元,電費1萬元,郵電費3萬元,差旅費6萬元,培訓費1.5萬元,公務接待費3萬元,工會經費3.3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至,我單位共有國有資產715.36萬元,一是車輛數量2輛,價值66.76萬元;二是通用設備數量103個,價值51.46萬元;三是房屋2416.26平方米,價值560.42萬元;四是專用設備19個,價值7.96萬元;五是家具、用具、裝具35個,價值28.76萬元。
鑒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需在完成2018年決算編制后才能統計匯總相關數據,因此,將在公開2018年度部門決算時一并公開部門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三)部門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及評價結果情況說明
我單位為執法部門,不涉及重點項目預算和績效目標考核,但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我們將不斷建立健全相關績效制度,進一步細化預算,并規范資金和項目管理,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四)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 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 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 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 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 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 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 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 賓接待)支出。
4、政府采購: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是一種政府行為。
5、機關運行經費: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2019年武定縣自然資源公安局部門預算公開附表(表1-18)
武定縣自然資源公安局
2019年4月3日
監督索引號53232900431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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