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統計造假屢禁難絕專項治理行動方案》各項任務,進一步夯實各級統計機構的主體責任,確保統計數據質量,根據云南省、楚雄市統計執法檢查工作要求,結合我縣統計工作實際,根據統計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執法檢查工作安排
(一)執法檢查范圍。結合全省統計造假屢禁難絕專項治理行動自查自糾和專業數據核查掌握情況,聚焦數據異常地區以及總量較大、波動異常、新增或變動的調查對象等重點領域開展執法檢查;執法檢查涵蓋規上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限上批發和零售業、限上住宿和餐飲業、規上服務業、建筑業、房地產、勞動工資、能源資源統計、企業研發等專業。
(二)執法檢查內容。檢查指標數據為最近上報的本年累計完成數或期末數。相關專業執法檢查內容需涵蓋以下重點指標:
規上工業(工業總產值、營業收入、從業人員期末人數、從業人員工資總額);
固定資產投資(本年完成投資);
限上批發零售業(商品銷售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期末人數、從業人員工資總額);
限上住宿餐飲業(營業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期末人數、從業人員工資總額);
建筑業(建筑業總產值、從業人員期末人數、從業人員工資總額);
房地產業(商品房銷售面積、商品房銷售額、從業人員期末人數、從業人員工資總額);
能源(能源消費量、電力消費量、從業人員期末人數、從業人員工資總額);
勞動工資(從業人員期末人數、從業人員工資總額);
企業研發(研究開發人員合計、研究開發費用合計、從業人員期末人數、從業人員工資總額)。
(三)執法檢查任務。根據武定縣統計局執法檢查年度工作安排,我縣2023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單位數量分配如下。規上工業企業2家,限上批零企業1家,規上服務業企業1家,固定資產投資單位1家,其他檢查單位5家。兩年內接受過統計執法檢查的調查對象(遲報、拒報、未設置統計臺賬等非統計數據質量情形除外)原則上不作為今年統計執法檢查對象。
(四)檢查時間安排。全縣檢查工作從8月16日正式啟動,至8月23日結束。
二、組織實施
(一)組織方式
縣統計局局長直接謀劃、直接部署、直接推動執法檢查工作,適時聽取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及時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強化責任,狠抓落實,法規股牽頭負責組織實施,組建執法檢查小組,赴被檢查單位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確保在8月23日前高質量完成年度執法檢查任務。
(二)組成人員
縣統計局分管副局長任組長,法規股負責人任組員,經統計局負責人批準后,成立執法檢查小組。
(三)檢查工作流程
1.發布工作通知。執法檢查工作啟動前,由法規股擬定執法檢查工作通知,經局領導審核通過后發布。通知內容包括時間安排、人員組成、工作布置等工作要求。
2.組建執法檢查小組。局法規股按照工作要求選取人員組建檢查小組,檢查組包含不少于2名持有統計執法證的執法檢查人員,并具備較高的政治覺悟和業務能力,能夠熟練執法設備操作,熟悉報表指標涵義和執法業務程序。
3.檢查物資準備。局法規股負責準備每項執法檢查所用法律文書(電子版和紙介質)、文件資料、執法設備等;局辦公室負責協調執法用車;局相關專業股室負責通知被檢查企業準備統計報表的原始相關資料。
4.審核檢查資料。現場執法期間,執法檢查組長要對當天檢查的資料進行審核,確認執法文書是否規范齊全,取證材料是否清楚完整。
5.撰寫檢查報告。執法檢查組負責匯總歸納每項檢查工作情況,形成檢查報告,經組長審核簽字后由法規股存檔。
6.執法案卷審理。法規股負責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執法案卷的整理、審核、結案等各項工作,凡不符合統計行政執法流程標準的,及時退回進行補充、完善。
7.處理違法行為。對于檢查中發現的統計違法線索,嚴格依法依規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統計違法問題,按照有關統計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三、工作要求
縣統計局各專業股室要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務必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防懲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決策部署上來,全面落實防治統計造假屢禁難絕專項治理行動方案,堅持實事求是,發揚斗爭精神,敢于較真碰硬;要充分認識“三項制度”建設在促進行業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不斷強化組織領導,推動任務落實,扎實做好年度執法檢查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計局主要負責人要直接謀劃、直接部署、直接推動執法檢查工作,適時聽取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及時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強化責任,狠抓落實;分管領導要深入一線,督導檢查進度和質量,確保在8月23日前高質量完成年度執法檢查任務。不得以督導檢查、日常檢查替代執法檢查。
(二)強化協作配合。強化統計執法監督工作與統計調查工作的協作配合,對調查工作中發現的數據異常專業和指標、數據異常區域和單位等統計違法線索,及時移交統計執法機構;對重大統計違紀違法問題要進行會商和會審,認真聽取統計調查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共享統計執法檢查結果,充分利用執法檢查結果改進和完善統計調查工作。
(三)嚴格依法查處統計違紀違法行為。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統計執法監督檢查辦法》《云南省統計條例》《云南省統計局企業統計信用管理辦法》,對存在統計違法行為的調查對象,要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處罰,按規定認定統計嚴重失信企業;對涉嫌統計違紀違法的責任人員,要嚴格按照中央文件和相關法律法規,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分處理建議,按程序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處分處理建議和案件材料,積極推動責任追究到位。
(四)夯實基礎工作。嚴格執行2023年度《統計執法檢查處理情況調查方案》,加強數據審核,確保統計口徑正確、數據真實。認真組織填報《年度統計執法檢查信息臺賬》,嚴格審核匯總,及時將電子版通過粵政易報送至武定縣統計局政策法規和執法科,報送時間和頻率與統計執法檢查處理情況調查表相同,每季度報送臺賬明細均為1-本季累計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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