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
云武政行復終決字〔2024〕第1號
申請人:王**,男,漢族,1967年10月*日出生,住址:**
被申請人:武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許建波,系局長
地址:武定縣獅山鎮文化路8號
委托代理人:張世權,武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法規股股長。代理權限:特別授權。
委托代理人:普俊裕,武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法規股工作人員。代理權限:特別授權。
第三人:武定**百貨商場
負責人:劉*華
地址:武定縣獅山鎮*社區*號
申請人王**不服被申請人武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2日對2023年11月6日的投訴舉報作出的回復,向本機關郵寄了行政復議申請書,本機關于2024年1月19日向申請人王**下發了云武政行復補字〔2024〕第1號行政復議申請補正通知書。申請人王**補正后于2024年1月25日向本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本機關于當日受理,并依法通知第三人武定**百貨商場參加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期間,因申請人王**與第三人武定**百貨商場達成和解,申請人王**自愿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準予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決定如下:
終止行政復議。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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