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部門,省州駐武各單位:
《武定縣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已經十七屆縣人民政府第8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執行。
2021年5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為全面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2號)、《云南省優化營商環境辦法》《云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回應制度》《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營商環境“紅黑榜”制度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云南省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的通知》《云南省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實施方案》《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的實施意見》《楚雄州優化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回應制度》《楚雄州優化營商環境10條》《楚雄州優化營商環境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全力營造“人人都是營商環境,個個都是武定形象,營商環境好不好,企業和群眾說了算"的良好氛圍,推動武定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十四五”規劃和縣委“一圈二園三縣四基地”戰略要求,對標國內一流營商環境,著力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營造有利于集聚更多先進生產力、生產要素的營商環境,推動全縣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持續提高市場開放程度。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準”原則,完善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發改、財政、工信商務科技、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交通運輸、水務、市場監管、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有關部門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監管,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全面開放市場,除涉密和特定重大技術工程外的招標限制一律取消,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縣水務局、縣工信商務科技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政務服務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全力打造良好法治環境。根據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和省、州工作安排,研究制定本縣“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設規劃,明確“十四五”期間全縣法治政府建設的目標任務、工作舉措、時間安排等,繪就好路線圖和施工圖,不斷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依法規范行政權力運行,著力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不折不扣落實惠企政策、簡政放權政策、依法行政政策、開放合作政策、招商引資政策;完善涉企執法程序,細化執法主體資格和涉企行政執法行為,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科學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權。健全企業執法檢查回訪機制,嚴格執行處罰案件問責制;建立商事糾紛“一站式”解決服務平臺,推動各類訴訟外調解資源和力量,完善勞動爭議、商事糾紛、委托鑒定等專業調解工作機制,實現法院、行政部門和各級政府協調聯動。(牽頭單位: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發展改革局、縣工信商務科技局、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水務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融媒體中心、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投資促進局、縣稅務局、縣政務服務局、縣工商聯、縣法院、縣檢察院、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全力增強企業投資信心。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充分發揮“四個服務團隊”的作用,落實“三進企業”和企業反映問題清單銷號制度,扎實開展企業精準幫扶專項行動,幫助企業破解發展難題。完善各級領導干部掛鉤聯系民營企業工作制度,掛鉤聯系的領導干部每年到聯系企業調研不少于4次。各鄉鎮、縣級各部門每年要召開1—2次由主要領導參加的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代表座談會。嚴格規范政商交往行為,縣鄉及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執紀監督,對政商交往中各種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深入開展政務誠信建設,建立健全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潔的公務員隊伍,樹立公開、公正、誠信、清廉的良好形象。建立健全政務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將政務誠信建設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同時,加大政府欠款清償力度,限期完成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賬款工作。合理引導投資方向,及時發布戰略規劃、區域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產業政策、宏觀經濟走勢分析等,加強宣傳解讀。公開透明配置公共資源,及時發布重大生產力布局、重要基礎設施建設、重大投資項目計劃、國有產權交易、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等信息。(牽頭單位:縣發展改革局、縣工信商務科技局、縣工商聯;責任單位:縣級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打造最優政務服務環境。按照減環節、減材料、減時
限、減跑動的要求,根據《云南省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2020版)》完善工作流程和辦事指南并向社會公開,實現同一事項名稱、權限范圍、申請材料等12要素縣、鄉、村三級統一,推進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推行政務服務“一次就辦好”。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全力推進套餐式、主題式集成服務,按州級“2021年6月底前,配置發布‘一件事一次辦’聯辦事項不少于30件,單辦事項不少于50件”工作要求,推動高頻事項“一件事一次辦”落實落細。規范編制“一件事”辦事指南,實行綜合受理、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實現“一件事一次告知、一次辦成”。按照“只進一扇門”要求,加大實體政務服務大廳建設力度,確保大廳面積縣級不小于3000平方米、鄉鎮級不少于800平方米、村級不少于400平方米,所有涉企和個人的政務服務事項“應進必進”,并選派高素質人員入駐實體大廳,實現“大廳之外無審批”“中心之外無權力”。推動企業和群眾辦事“一網辦通”,著力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打通數據通道,加快統一身份認證、證照數據和政務信息共享服務,實現線上線下融通辦理。全縣各級各部門審批業務系統統一接入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凡與企業注冊登記、年度報告、變更注銷、生產經營、投資備案、商標專利、資質認定、辦稅服務、安全生產等密切相關的事項,以及與居民教育醫療、戶籍戶政、社會保障、勞動就業、住房保障等密切相關事項,都推行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確保政務服務“一網辦通”,在線辦理事項達到90%以上。加快歸集各類電子證照,實現電子證照應用覆蓋100%政務服務事項,電子證照類目100%關聯辦事材料清單,各級辦事窗口100%接入電子證照庫。深入推進“一部手機辦事通”推廣應用,各鄉鎮、縣級各部門應在實名注冊、高頻事項手機辦理上下功夫,使自然人注冊用戶數達55%以上、人均辦件5件以上工作要求,教體系統要在“我要上學”繳費上線的基礎上,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入學招生報名實現2021年秋季招生上線全覆蓋。全面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依托全縣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各有關部門要做好面向企業和群眾辦事的政務服務“好差評”線上線下接口接入工作,實現“好差評”線上線下、政務服務事項全覆蓋。全面推進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聚焦高頻事項、聚焦事項標準化、聚焦利民便企、聚焦先行先試,設立“跨省通辦”專區、通辦專窗,全面深化全程網辦、加快落實異地代收代辦、加快推進多地聯辦,各相關部門扎實推進138項“跨省通辦”事項辦理。持續創新“一顆印章管審批”工作模式,各行政職能主管部門履行事中事后監管職責,協同縣行政審批局對具體事項進行現場踏勘、現場核查、技術審查、聽證論證等,做到審批服務及時安排,限時辦結。(牽頭單位:縣政務服務局;責任單位:縣級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簡化企業開辦注銷程序。深化“多證合一、一照一碼”、先照后證和照后減證改革,將一般性企業開辦環節壓減為企業登記、公章刻制、發票申領3個環節。全面實行企業開辦全程網辦,實現一般性企業開辦時間不超過3個工作日,2021年壓減到2個工作日以內。發展改革、工信商務科技、人社、市場監管、行政審批、稅務、公安等有關部門應當健全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優化市場主體注銷辦理流程,精簡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間,降低注銷成本,實行企業注銷“一網”服務。支持未開業企業、無債權債務企業通過簡易注銷便利退出市場,企業簡易注銷在公告期內未被提出異議的辦理時限壓縮至3個工作日。對有債權債務的市場主體,在債權債務依法解決后及時辦理注銷。完善企業注銷網上服務專區,打通相關部門網上系統,推行企業注銷“一網服務”。將企業向登記機關備案清算組、登報發布債權人公告程序,改為通過企業注銷網上服務專區自行辦理,各部門并聯辦理業務,壓縮企業辦理時間,完善企業簡易注銷登記制度,建立多元化市場主體退出機制,不斷推進企業注銷便利化。(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政務服務局;責任單位:縣委編辦、縣發展改革局、縣公安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工信商務科技局、縣稅務局、縣司法局、人行武定縣支行)
(六)持續壓縮報建審批時限。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程網辦。推進“多表合一”,統一填寫各階段申請表,實現“統一申報、一次辦結”。推進“多規合一”,規范建設項目用地生成服務工作,加快構建工程建設項目“一張藍圖”。推進“多審合一”,實行聯合審圖,進一步提高施工圖審查效率。推進“測驗合一”,統一技術標準,整合測繪和竣工驗收業務,全面推行聯合測繪、聯合驗收。推進“多評合一”,在工業園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組織開展區域內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評估、防洪影響評估、安全風險評估、氣候可行性論證、文物保護評價等評估評價事項或事項中的有關內容區域評估工作。加快推行告知承諾制和信用監管建設,提高審批速度。政府投資建設項目2021年壓減至70個工作日以內,2022年壓減至50個工作日。(牽頭單位: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縣委編辦、縣發展改革局、縣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縣水務、縣市場監管局、縣政務服務局、縣地震局、縣氣象局)
(七)持續優化用能報裝服務。優化辦理程序,嚴格執行高壓客戶業擴報裝“用電申請”、“供電方案答復”、“竣工檢驗和裝 表接電”3個環節,低壓客戶業擴報裝“用電申請”、“現場勘查和裝 表接電”2個環節,將企業用電報裝壓縮至40個工作日以內,其中辦理低壓用電報裝壓減至8個工作日內。用水報裝壓減為“申請”、“設計施工”2個環節,企業用水全流程不超過22個工作日。用氣統一優化為“用氣申請”、“接入方案設計”、“接入掛表”3個環節,用氣申請僅需提供用氣參數1件材料即可辦理獲得用氣,向用戶提供“零見面”服務,對無需建設專用外線的用戶全流程通氣時間控制在4個工作日內,需建設專用外線管道的控制在12個工作日內。企業用電用水用氣報裝費用必須在政務網站公開并接受社會監督,除公開的收費目錄外實行“零收費”。(牽頭單位:楚雄武定供電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縣級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八)持續提高網絡保障水平。實現5G網絡全覆蓋,實施提速降費計劃,實現千兆引領、百兆過半目標,大幅度降低互聯網接入資費水平,嚴肅查處電信運營企業違規收費行為。擴大公共場所無線網絡覆蓋范圍,提供免費網絡服務。建立企業增強網絡覆蓋的申請機制,切實提升產業園區、大型活動通信網絡保障水平。(牽頭單位:縣工信商務科技局;責任單位:縣級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九)持續加強企業融資服務。推進動產擔保統一登記工作,整合各類動產登記和權利擔保登記系統,實現企業擔保一個平臺登記。加快推進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降費讓利,逐年降低平均擔保費率,不收或少收企業保證金。鼓勵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重點支持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確保支農支小擔保業務占比達到80%以上。開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行動,提高信用貸款、無還本續貸發放比例,加大首次貸款支持力度。全面實施金融服務民營企業“一對一”、“面對面”融資協調措施,“一企一策”制定融資服務方案。〔牽頭單位:縣財政局(縣金融辦)、人行武定縣支行;責任單位:縣發展改革局、縣工信商務科技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稅務局、楚雄銀保監分局武定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全面改進企業不動產登記。推行“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全面落實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稅“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優化不動產登記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一般不動產登記、抵押登記辦理時間全部壓減至5個和1個工作日以內實現交房即領證。全面推進電、水、氣、網過戶與不動產登記同步辦理,推行在商業銀行網點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不見面”服務。嚴格依法依規編制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材料申請目錄、登記流程并向社會公布。不動產登記信息網絡化自助查詢服務,2021年實現個人可網上查詢本人名下本地區已經登記的不動產登記信息,2022年實現有關當事人按地址查詢已經登記的不動產自然狀況、查封抵押限制狀況等信息。(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稅務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人行武定縣支行、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一)持續完善企業稅務服務。完善電子稅務局功能,擴展“一部手機辦稅費”應用,形成“電子辦稅費為主、自助辦稅費為輔、實體辦稅費為補”的服務體系,2021年實現主要涉稅服務事項100%網上辦理、納稅基本信息100%共享。(牽頭單位:縣稅務局;責任單位:縣級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二)規范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管理。持續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推進各級預算單位采購意向公開全覆蓋,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與政府管理信息系統銜接,加快政府采購合同資金支付,鼓勵對有條件的政府采購項目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各級采購單位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股權結構、所在地等不合理條件對政府采購市場主體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不得限制民營企業、外地企業參與競爭,不得將供應商規模條件、成立年限以及除進口貨物以外的生產廠家授權、承諾、證明、背書等作為資格要求。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政府采購供應商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等專項清理工作,著力破除不合理的門檻和限制。供應商通過銀行轉賬、保函等非現金形式繳納投標和履約保證金。建立評審專家長期征集、異地抽取和共享共用機制,不斷擴充評審專家數量。實現政府采購項目的全過程信息公開,中標、成交結果、合同簽訂等信息應依法依規及時公開。凡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活動,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招投標交易場所不得收取投標保證金。建立政府采購合同跟蹤管理機制,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向供應商支付采購資金,嚴禁無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項。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目錄,逐步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的范圍。推進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建設,提高政府采購競爭度和中小企業參與度。健全完善公平有效的投訴機制,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收到投訴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審查后在3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自收到投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并作出書面處理決定。推行招投標全過程無紙化在線電子交易和電子化監管,全程網上受理、網上審批、網上辦結。整合建立全縣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健全招投標綜合監管、行業監管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督機制,推行全過程電子化交易,縣級項目全過程電子化交易比例達到100%以上。創新招投標市場監管方式方法,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和信用管理。規范保證金收取行為,一律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未經國務院批準的保證金項目。對依法收取的保證金,積極推行銀行保函的繳納方式。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必須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標的投標人。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設單位可以自主決定發包方式。強化標后履約監管,及時查處違法行為,將履約、違約情況納入信用管理。建立招投標投訴信息化管理平臺,完善投訴舉報受理和處理機制,實施投訴管理首問負責制。(牽頭單位:縣財政局、縣發展改革局;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局、縣工信商務科技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三)全面健全完善信用環境。切實加強政務誠信建設,認真履行政府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落實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依法開展信用信息歸集、披露、應用、安全及信用主體權益保護等工作。完善縣社會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功能,大力推進公共信用信息與市場、金融監管等部門信用信息共享。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在金融、安全生產、招標投標、政府采購、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旅游等方面實施聯合獎懲,讓守信者處處受益、失信者寸步難行。支持合格征信機構發展,鼓勵信用服務產品創新和應用場景創新,進一步擴大信用信息查詢、信用報告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務、金融等領域的應用,激發信用服務市場需求。(牽頭單位:縣發展改革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政務服務局、人行武定縣支行)
(十四)持續完善社會服務體系。優化社會服務,建立完善招商引資企業人員、外來務工子女就學、就醫保障政策體系,細化公租房、廉租房租賃具體措施,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保障就學、就醫、住房需求。優化人才服務,注重人才引進,以更加寬容的心態加快人才引進、培養、發展、服務保障等體制機制建設。完善企業人才引進扶持激勵政策,為企業提供人才交流、培養與培訓平臺。優化科技服務,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在股權激勵、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等方面進行探索,鼓勵自主研發和創新,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科技創新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優化信息服務,發揮“互聯網+”技術優勢,為企業發展提供完備的互聯網技術服務,加快完善智慧城市信息基礎設施,擴大無線網絡覆蓋范圍。加快實施智慧政務、智慧城管、智慧醫療、智慧交通、智慧社區等重點工程建設,建立智慧統一平臺,完善信息資源共享和數據交換,打破信息孤島和數據分割,促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公共管理服務相融合。(牽頭單位:縣發展改革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工信商務科技局;責任單位:縣級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五)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落實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強化民事司法保護。加強跨部門跨區域協作配合,發揮行業協會、仲裁機構、中介服務等社會組織的作用,推動建立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和維權援助機制,加大力度推進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按照行政執法程序,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加強依法調查取證,輔助權利人獲取證據。培育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支持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貫標工作,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開展知識產權示范園區建設,培育知識產權示范園區。建立知識產權侵權快速查處機制,加大對專利、注冊商標、商業秘密等方面侵權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牽頭單位:縣發展改革局、縣法院、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司法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六)推進破產制度體系建設。對企業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或到期債務且已依法進入破產程序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推動不動產、特殊動產、設備、銀行存款、車輛、股權、知識產權及其他財產權利登記系統向破產管理人開放,方便破產管理人依法清收查控有關財產。加大市場化破產重整工作力度,充分釋放破產重整在市場資源配置中的程序價值。依法受理各類破產案件,不得拒絕受理或拖延審理企業破產申請。落實破產程序全程公開、全程留痕,監督和規范破產受理、審理司法行為,提升破產案件審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鼓勵通過競爭機制引入戰略投資者,對包括非公經濟組織在內的各類投資者參與重整投資提供平等保護。充分發揮投資管理人的積極作用,加強對適應企業重整需要的破產管理人才的吸收培養。(牽頭單位:縣法院;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市場監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七)推進新型監管機制建設。按照監管全覆蓋的要求,依法編制職責范圍內的監管事項目錄清單,明確監管主體、監管對象、監管措施、設定依據、處理方式等內容,實行動態管理并定期向社會公布,以公正監管維護公平競爭。建立健全以信用承諾和信息公示為特點的新型監管機制。積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協同監管、信用監管、“互聯網+監管”“告知承諾+事中事后監管”、包容審慎監管等新型監管方式,依托“互聯網+監管”系統,規范監管事項、匯集監管數據、追溯監管過程、分析監管結果,提升規范監管、精準監管和對監管行為監管的能力,提高監管效能,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確保企業“安靜生產安心經營”。(牽頭部門:縣司法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政務服務局;責任單位:縣級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組織實施
(一)壓實主體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把優化營商環境的主體責任扛在肩上,親自研究和部署推動本地、本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根據本措施明確的主要任務、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研究提出細化配套措施。
(二)建立推進機制。建立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承擔制定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建立營商環境評價機制、督促檢查改革舉措落實情況等任務,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匯報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情況,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營商辦。認真貫徹落實營商環境“紅黑榜”制度,各牽頭單位要加強組織協調,確保各項考核指標、工作任務按時保質完成。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機制,加強上下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多渠道多載體開展政策宣傳解讀,建立優化營商環境在線服務專欄,加大典型經驗和成功做法的總結推廣力度,推動形成優化營商環境互促互進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考核評估。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要主動接受社會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監督,對企業和群眾反映的問題,要迅速核實情況、及時徹底整改、反饋整改結果。縣營商辦、縣政府督查室、縣政務服務局要將全縣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納入重點督查內容,采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和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等方式,開展真督實查。針對各鄉鎮、縣級各部門在營商環境中出現的問題,要認真整改,對不履職、不盡責的相關人員要嚴肅處理。縣營商辦要將營商環境整改問題調度情況及時反饋縣“大比拼”辦,縣“大比拼”辦要將反饋指標整改情況、營商環境“紅黑榜”評估結果作為季度考核指標進行監測評價,并納入年度“大比拼”考核內容。
| 上一條:武定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審批的通知 |
| 下一條:武定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定縣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辦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