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武定縣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便于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公眾更好地了解《通知》有關內容,現對政策相關出臺背景、目的意義、主要內容作如下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南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云政發〔2018〕44號)、《楚雄州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楚雄州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8〕41號),根據《武定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定縣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通〔2019〕11號)精神,指導全縣開展燃煤鍋爐淘汰工作,鞏固提升全縣環境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衛戰,特制定《武定縣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方案》。
二、目的意義
大氣環境保護事關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事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當前,大氣污染形勢嚴峻,以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為特征污染物的區域性大氣環境問題日益突出,損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影響社會和諧穩定。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深入推進,能源資源消耗持續增加,大氣污染防治壓力繼續加大。為切實改善空氣質量,《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提出:開展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縣城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
三、主要內容
《通知》包括指導思想、工作目標、組織領導、工作職責、工作步驟、燃煤鍋爐改燃生物質、保障措施方面的內容。
第一部分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圍繞把武定縣建成全省生態文明縣,開啟“多彩羅婺·幸福武定”新篇章的目標,整治淘汰燃煤鍋爐,切實減少燃煤鍋爐造成的大氣環境污染,鞏固和提升全縣環境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衛戰。
第二部分工作目標。縣城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
第三個部分工作推進。從組織領導、部門職責、工作步驟、技術要求、工作保障等方面開展工作。為加強組織領導,武定縣成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各部門密切配合,開展宣傳動員,摸底排查,制定燃煤鍋爐淘汰計劃,實施燃煤鍋爐淘汰,組織檢查驗收,完善痕跡檔案管理等方面開展工作。
原文: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武定縣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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