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武定縣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辦發〔2020〕12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便于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公眾更好地理解《實施方案》的相關內容,切實做好落實工作,現就《實施方案》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文件出臺的背景
近年來,我縣醫療衛生資源和服務量迅速增長,醫療衛生服務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醫療衛生領域“放管服”改革不斷深化,技術手段不斷進步,醫療衛生行業監管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亟須通過完善相關制度,推動轉變監管理念、增強監管合力、創新監管手段、提升監管效能,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2018年7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63號),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9〕58號),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楚雄州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楚政辦通〔2019〕41號),提出到2020年,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制度,健全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為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撐。
按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部署,結合我縣實際,由縣衛生健康局牽頭會同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醫保局等有關部門研究草擬了實施方案,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發執行。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持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政府主導,綜合協調。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堅持依法監管,屬地化全行業管理。到2020年,建立政府主導、分工協作、職責明確、科學有效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健全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形成專業高效、統一規范、文明公正的衛生健康監督執法隊伍,實現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法治化、規范化、常態化。
三、主要任務
《實施方案》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共16項工作任務。
(一)明確監管主體和責任。1.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和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公立醫院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2.強化政府和部門責任。3.落實醫療衛生機構自我管理主體責任和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4.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監督。
(二)加強全過程監管。1.優化醫療衛生服務要素準入,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監管。2.加強醫療保險監管。3.加強公共衛生服務監管。4.加強醫療衛生從業人員監管。5.加強醫療衛生服務行業秩序監管。6.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7.加強健康產業監管。
(三)創新監管機制。1.完善規范化行政執法機制。2.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3.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信用機制。4.健全信息公開機制,建立風險預警和評估機制,形成網格化管理機制,建立綜合監管結果協同運用機制。5.制定完善綜合監管結果與醫保定點協議管理、財政投入、等級評審、科研項目以及從業人員職稱評定、職務晉升、評先評優等掛鉤的多部門聯動和聯合懲戒措施,推進綜合監管結果統籌運用。
四、貫徹落實《實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二是加大責任追究力度。三是建立權威有效的督察機制。四是完善規章制度和標準體系。五是提升衛生健康信息化水平。六是加強隊伍和能力建設。七是加強宣傳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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