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7日,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武定縣2020年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集中合并征收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便于全縣人民群眾理解《實施方案》,貫徹落實好相關工作,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文件出臺背景
根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0〕24號)精神和相關工作要求,各地將于2020年9月1日起征收2021年度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武定縣結合實際,制定了《實施方案》。
二、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圍繞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比蝿盏臎Q策部署,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指示精神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上來,把做好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參保繳費工作,作為統籌推進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二)目標任務
1.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適齡人員參保任務數178000人,續保率在96%以上,符合條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要做到3個100%(即符合條件人員100%參保登記,100%代繳保險費,100%享受養老待遇)。
2.2021年度武定縣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率達戶籍人口的96%以上。
3.2021年度農村貧困人口(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特困供養人員、孤兒、農村低保對象、一二級殘疾人和三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人)以及貧困邊緣戶、異地搬遷安置人員參保實現100%全覆蓋。
三、主要內容
(一)參保范圍
1.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凡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武定縣戶籍、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2.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武定縣行政區域內除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包括農村居民、城鎮居民、在校學生、在園兒童、嬰幼兒、新生兒、在本縣內長期投資經商和務工的外來人員及其子女以及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其他人員。
(二)繳費標準
1.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1)未滿60周歲的參保人應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共13個檔次。
(2)符合資助條件的特殊人群個人繳費部分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①對重度殘疾(含三、四級精神殘疾)的參保人,省財政按照200元的繳費檔次標準逐年全額代繳養老保險費。
②對中輕度殘疾的參保人,州、縣財政每人每年給予100元的繳費補貼。
③對屬于五保對象的參保人,縣民政局按照100元的繳費檔次標準逐年全額代繳保費。
④在脫貧攻堅期間,對年滿60周歲,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貧困人員,可將其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按月發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待遇。對未標注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縣人民政府按100元檔次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
⑤對于年滿60周歲人員,各鄉鎮將在當年1月以書面形式告知參保人及時繳存應繳保險費及辦理養老金申領手續;對于死亡人員,各鄉鎮將以書面形式告知其繼承人可享受喪葬撫恤費及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對于養老金因銀行賬號問題發放失敗的,各鄉鎮及時通知參保人提供新的銀行賬號。
2.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1)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280元,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人員同時享有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關醫療待遇。
(2)符合資助條件的特殊人群個人繳費部分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①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根據縣扶貧辦提供的名冊,經醫保系統標識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楚雄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征繳100元,剩余部分由財政統一代繳。其他情況按照《云南省醫療保障局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 云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 云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關于鞏固全省醫保扶貧成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醫?!?020〕72號)文件執行。
②特困供養人員和孤兒根據縣民政局提供的名冊,經醫保系統標識,個人參保繳費部分按280元全額資助,不再向個人征繳參保費用。
③一二級重度殘疾人、三級智力和精神殘疾人、城鄉低保對象以及省規定的其他特定困難人員個人按120元定額資助,個人征繳160元。
④通過村集體或其他渠道資助參保的,由資助集體或資助參保人與商業銀行對接,由商業銀行統一按以上繳費程序進行系統繳費,開具相關票據。
⑤資助參保過程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民政、殘聯資助人員重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享受資助,不得重復享受資助。
(三)繳費時間
1.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25日為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集中征繳期,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零星參保征繳截止時間為2021年2月28日。新生兒、大學畢業生和退伍軍人不受當年集中繳費時間的限定。
2.城鄉居民交納基本醫療保險時,上述集中繳費期后不得補繳,也不得要求返還已繳納的費用。對不履行繳費義務的,視為自愿放棄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四)征繳流程
1.參保登記
(1)武定縣行政區域內城鄉居民以戶為單位,憑有效身份證件到縣醫保窗口、各鄉鎮社會保障和為民服務中心醫保經辦點辦理參保手續。
(2)新生兒參保繳費的,先到公安戶籍部門落戶后憑《戶口簿》到縣醫保局經辦窗口或各鄉鎮社會保障和為民服務中心醫保經辦點進行參保登記。新生兒出生后90天內(含90天)辦理參保繳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有關醫療保險待遇。其中:父母雙方均已參加楚雄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新生兒,出生當年個人不繳費。出生后超過90天辦理參保繳費的新生兒,自繳費次月起享受有關醫療保險待遇。
2.申報繳費
(1)通過手機APP方式繳費。參保居民通過關注“云南省電子稅務局”微信公眾號,或下載安裝云南省電子稅務局、中國農業銀行掌上銀行、云南省農村信用社掌上銀行等手機APP進行繳費。
(2)通過銀行POS機刷卡繳費。參保居民到村委會、社區配置指定金融機構的POS機,轄區內參保居民持金融社保卡或銀行卡,通過POS機刷卡的方式繳費。
(3)通過銀行自助終端、柜臺繳費。參保居民在規定的時限內持銀行卡或金融社??ǖ蕉悇詹块T委托的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自助終端、柜臺辦理繳費手續,并領取繳費憑證。
四、貫徹落實《實施方案》的相關要求
一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負責組織本轄區內的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要高度重視、及早部署、集中時間、責任到人,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參保征繳工作任務。二是做好數據核查工作??h稅務、醫保部門要加強對參保數據清洗比對,進一步摸清底數,動態掌握存量、增量信息,做好繳費人姓名、身份證類別、身份證號碼、人員類別、所屬街道鄉鎮、社區或村編碼、聯系電話等基礎數據的核實工作,確保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基礎數據一致性、真實性,堅決杜絕因數據質量差導致多繳費、繳不了費、重復繳費等問題出現。三是強化部門協作配合??h稅務、醫保、經辦銀行要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強化參保征繳業務銜接協同,加大參保繳費政策業務培訓及部門間信息交換力度,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征管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信息化水平,確保年度參?;I資量化指標落實到位。脫貧攻堅掛包單位要宣傳、指導鄉鎮的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對掛包村組的農戶,尤其是建檔立卡貧困戶進行一對一包保,做到“不漏一戶、不漏一人”,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現應保盡保。四是加大宣傳輔導力度。各鄉鎮要廣泛開展政策宣傳,重點宣傳多元化、電子化的繳費渠道,引導群眾通過手機APP實現“非接觸式”線上繳費,不斷提升群眾自助繳費意識和自覺繳費能力。對參保條件、繳費檔次、繳費補貼、補繳條件、代繳情形、待遇申領、注銷登記等流程和所需材料要一次性告知,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戶曉,切實讓老百姓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五是加強基金安全管理。要嚴格貫徹落實《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武定縣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代征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武政辦發〔2020〕193號)要求,加強代征人員管理,壓實代征代繳工作職責,筑牢風險和紀律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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