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定縣人民政府印發了《武定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定縣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辦法的通知》(武政發〔2021〕5號),以下簡稱《通知》,為便于全縣各級各部門及社會各界更好地理解相關內容,切實做好落實工作,現就《通知》出臺背景、目的意義、主要內容等作如下解讀:
一、出臺的背景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興建了一大批大中型水庫,在防洪、發電、灌溉、供水、生態等方面發揮了巨大效益,有力地促進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大中型水庫移民為此作出了重大貢獻。為了幫助移民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國家先后設立了庫區維護基金、庫區建設基金和庫區后期扶持基金,努力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對保護移民權益、維護庫區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幫助水庫移民脫貧致富,促進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經濟社會發展,保障新時期水利水電事業健康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國務院、國家發改委、云南省人民政府相繼出臺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新建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記暫行辦法〉的通知》(發改農經〔2007〕3718號)《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國務院令第471號)和《國務院關于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見》(國發〔2006〕17號),《云南省新建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記實施細則》(云政辦發〔2008〕106號)等移民后扶人口管理辦法。
為做好新建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記工作,維護移民合法權益,做好我縣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工作,維護移民合法權益,結合武定縣工作實際,制定了《武定縣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辦法》。
二、目的意義
近年來,隨著戶籍制度改革、人口流動等原因,原國家發改委、省移民開發局等制定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后期扶持人口管理辦法無法全部解決新出現的人口管理問題,為解決新出現的失聯人口、戶籍遷移移民人口的管理問題,根據武定縣實際情況,在水利部國家發改委、省搬遷安置辦人口管理辦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失聯人口、外遷人口、核減人口資金追繳等管理問題,特制定了《武定縣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辦法》。
三、《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16條。主要內容:
(一)關于大中型水庫后期扶持移民人口的范圍
《管理辦法》第二條明確了本辦法適用于2006年6月30日前核定的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2006年7月1日以后審批(核準)的新建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動態管理。
(二)關于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機構及職責
《管理辦法》第三條中明確了管理機構為武定縣搬遷安置辦公室,并明確了相應的職責單位為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關于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減的情形
《管理辦法》第五條對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減的情形做了明確規定:一是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控股企業錄(聘)用、現役軍人(含武警)提干;二是轉變為非農業人口;三是死亡;四是服刑(緩刑除外)。
(四)關于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動態管理的原則
《管理辦法》第六條中明確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按照“增人不增,減人要減”的原則實行動態管理。
(五)關于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減人口補助發放管理及多發補助的追繳辦法
《管理辦法》第七條至第九條中分別對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減人口補助發放管理及多發補助的追繳辦法做了明確的規定。
(六)關于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動態管理、審核認證、核減的審核管理及責任
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動態實行屬地管理;各鄉鎮人民政府應于每年的7月10日、次年1月10日前將公示無異議后的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減和審核匯總結果上報武縣搬遷安置辦公室,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減結果公示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有關部門要在鄉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做好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記工作。
(七)《管理辦法》的執行時間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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